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2

172.此后,一些修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属天的奥秘 #4721

4721.“约瑟就去

4721.“约瑟就去追赶他哥哥们,在多坍找到了他们”表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这从“约瑟”和“他哥哥们”的代表,以及“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4669节);“他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分离之信的教会(4665, 4671, 4679, 4680, 4690节);“多坍”是指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如刚才所述(4720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这些话表示他发现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
为叫人们知道“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以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所教导的某些观念来加以说明。也就是说以下观念:人唯独因信称义;在这种情况下,一切罪都从他那里被抹除了;仅凭信,他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得救;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就连小孩子也能通过信得救;外邦人因没有信,故不会得救;此外还有许多其它观念。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属于唯信的基本原则的具体细节。不过,教会若承认信仰生活是它的基本原则,就会承认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因而承认仁与爱的行为;那么刚才所提到的这一切具体细节就会土崩瓦解;这个教会将承认重生,而非称义;论到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它也会承认,重生通过信仰的生活,而非与仁分离之信实现。它不会承认这时,一切罪都从人那里被抹除,而是承认蒙主的怜悯,他从罪中被撤回来,并被保守在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真理中;因此,这个教会将承认,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一切邪恶皆来源于人自己。它也不会承认人凭信仰甚至在生命最后一刻得救,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信仰生活得救。它不会承认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而是承认,如果人的生活不是能与天使在一起的那种,他就会自愿逃离天堂(4674节)。它不会承认小孩子能凭信得救,而是承认在来世,他们会被主教导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被接入天堂(2289-2308节)。它也不会承认,外邦人会因没有信仰而不得救;而是承认,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同在,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会被教导信之良善,同样被接入天堂。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渴望并相信这两点(2589-2604节)。许多其它具体细节也是如此。
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不可能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可能知道何为天堂。它会奇怪有人竟然说,死后生命的幸福和天堂的喜乐在于流入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神性,并且由此而来的幸福和祝福超出人的一切觉知。它还会奇怪,对这种流注的接受绝无可能被赋予没有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任何人。使人得救的,是信仰的生活;主在马太福音(25:31至末尾)和许多其它经文中所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何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经在末尾教导说:各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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